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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江陵路567号新东方国际科技中心15层

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5、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6、经营场所平面及设备设施布局图:

□食品制售:标出整体布局及各个分区,如粗加工间、洗消间、厨房间、仓库等,并画出灶台、油烟机、操作台、水池、冰箱冰柜、消毒柜、保洁柜等设施设备,标明总面积及各分区的长、宽,必须与现场一致;

□食品销售:合理布局,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熟食品、水产品和食品储存场所进行明确分区;经营特殊食品的应在平面布局图上明确标注。

7、操作流程图:在设备设施布局图基础上用箭头表示操作流程,也可用文字等方式表述。

8、食品经营企业、单位食堂应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批发企业:还应当提交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还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使用和自制饮料、自制糕点、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的公示制度。

9、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应提交食品贮存场所平面布局图,明确标注食品贮存场所地址、建筑类型、面积。租赁食品贮存场所的,应提供租赁协议(合同)及责任书。

10、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提交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2、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13、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网络订餐的,应提交执行《浙江省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订餐监督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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